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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籍异动学生成绩(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20-10-11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籍异动学生的成绩(学分)管理,维护学

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学籍异动特指复学、留级。

第三条 学生复学、留级等学籍异动后,进入新的年级或专 业学习,必须修满该年级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后续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学校其他相关要求,才能毕业。

第四条 学生学籍异动前已经修读通过的课程,若已取得学分、所修完理论与实践性教学部分的要求比异动后该课程的要求高或者基本一致,可以认定已经取得的成绩; 如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化,籍异动后仍需修读的课程,学籍异动前后课程学分及要求基本一致的可办理免修免考手续;学籍异动后课程学分高于异动前 2 学分或论与实践教学比例调整较大的,需重新修读。

第五条 学生学籍异动前未修读通过的课程(学分),在重复修读学期内的,不做认定;不在重复修读学期内的,按转入年级的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六条 学籍异动学生成绩管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籍异动时,应填写《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籍异动成绩处理审批表》(见附件 1),交学籍异动后所在学院;  

(二)学籍异动后学生所在学院对课程成绩进行审核、确定课程成绩处理方式,签字盖章;

(三)复学学生持《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籍异动成绩处理审批表》办理复学手续;

(四)留级情况,在留级通知下发的两周内完成(一)、(二)程序,以学院为单位将《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籍异动成绩处理审批表》交教务处;

(五)教务处对学籍异动学生的成绩进行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起执行,解释权属高职教务处